根据2023-2024学年校历安排,现将2023-2024学年研究生学位审核及开学典礼、毕业离校等相关重大活动安排公布如下,请按照时间节点做好各项工作。
一、2023级研究生开学典礼
2023年9月2日(星期六)
二、2023-2024学年学位会
2023-2024学年学位会安排
批次 |
校学位会时间 |
学位分会时间 |
分会提交材料 |
第1次 |
秋季学期第11周 (2023.11.13-2023.11.17) |
2023.11.1前 |
2023.11.3前 |
第2次 |
秋季学期第18周 (2024.1.2-2024.1.5) |
2023.12.20前 |
2023.12.22前 |
第3次 |
春季学期第18周 (2024.6.24-2024.6.28) |
2024.6.12前 |
2024.6.14前 |
为保证校学位会的按时召开以及会后校学位办制作学位证书、学位信息报送等工作,校学位办在每次校学位会当周及前后各一周内不受理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
秋季学期第1次学院分会定于2023.11.1,请博士研究生于10.18前完成学位答辩,于7.18前完成预答辩。
秋季学期第2次学院分会定于2023.12.20,请博士研究生于12.6前完成学位答辩,于9.6前完成预答辩。
春季学期第3次学院分会定于2024.6.12,请博士研究生于5.29前完成学位答辩,于2.29前完成预答辩。
硕士、博士学位证书上落款日期为校学位会召开时间,研究生在办理完离校手续后,即可到学院领取学位证书。
根据上级部门相关文件要求,学校在学位授予决议生效起(即校学位会召开并批准授予学位当日)30日内将学位授予信息上报至省级学位办,省级学位办在30日内完成审核后报送至学位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报送审核期一般需要60日。以上流程全部完成后,学生可在学信网申请在线验证报告。
三、毕业离校
毕业离校时间将根据校学位会具体时间安排,提前另行通知。
请各单位务必将2023-2024学年学位审核及其他相关重大活动安排通知到每位导师、研究生。
研究生院 学生工作部
202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