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4-2025学年学位审核工作安排的通知
根据2024-2025学年校历安排,现将2024-2025学年学位审核相关工作安排公布如下,请按照时间节点做好各项工作。
批次 |
校学位会时间 |
学位分会时间 |
分会提交材料 |
第1次 |
秋季学期第10周 (2024.11.4-2024.11.10) |
2024.10.23前 |
2024.10.25前 |
第2次 |
秋季学期第18周 (2025.1.1-2025.1.5) |
2024.12.18前 |
2024.12.20前 |
第3次 |
春季学期第17周 (2025.6.16-2025.6.22) |
2025.6.4前 |
2025.6.6前 |
参加秋季学期第1次学院分会的博士研究生于10.9前完成学位答辩,于7.9前完成预答辩。
参加秋季学期第2次学院分会的博士研究生于12.4前完成学位答辩,于9.4前完成预答辩。
参加春季学期第3次学院分会的博士研究生于5.21前完成学位答辩,于2.21前完成预答辩。
硕士、博士学位证书上落款日期为校学位会召开时间,研究生在办理完离校手续后,即可到学院领取学位证书。
研究生院
202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