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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制200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6-10-24   作者:孙则怡 访问量:

(本通知只适用于2007年招生)
北航研究生院编制“200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已经开始启动,
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招生规模
根据研究生院的相关规定,我院总规模将由学校统一下达。在所聘岗位履
行岗位职责合格的硕导方可招生,且最多不超过5名。招生名额含国家计
划内及计划外自筹的硕士研究生(注:校内推免、校外推免、统考生、强
军、单考生均包括在内)。
二、 招生导师的规定
1、 适龄导师:方可招收国家计划内硕士研究生。
注:适龄导师定义为,到2007年1月1日止,年龄不大于57岁的硕士生
导师、年龄不大于62岁(校批)及67岁(国批)的博士生导师;
2、 超龄导师:只能招收计划外硕士研究生。
注:超龄导师定义为,到2007年1月1日止,尚未办理退休手续,年龄大
于57岁的硕士生导师、年龄大于62岁(校批)及67岁(国批)的博士生
导师。
3、 退休导师,不能招收硕士研究生。
注:退休导师定义为,到2007年1月1日止,已经办理退休手续的导师。
三、 根据学科评估要求,导师必须在聘岗所属学科下招生(参见附
录:2004年岗位聘任);聘岗未定学科的硕导,按照硕导批准学科招
生。
四、 导师可将1个招生名额转到学院已获批准的自主学科,但在聘
岗学科下名额应相应扣除。每名硕导只在1个自主学科招生。
五、 按照学校规定,硕导应有必要的研究生培养经费。
六、 按照学校规定,一级学科之间生源不可调剂。
七、 解释权及特殊情况处理权在院学位委员会。
请在办公系统查看导师聘岗所属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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